
中国民航局2019年5月16日宣布,目前已经初步完成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同时正在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这项规定将包括空域的分级管理、无人机飞行申报程序、无人机航空器无线电频率的设定等细节规定。
进入4月份以来,无人机干扰民航飞行事件频发,引起国家高层的重视4月27日,国家空管委部署无人机转型整治工作任务,中国民航局适航司承担了无人机实名登记的任务。
接到任务后,中国民航局一边编写实施方案,一边开发系统。进入5月以来,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持续发生,这项工作开始“废寝忘食”地进行。实名登记实施方案在近期出台,并于5月15日召集无人机制造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单位,进行内部征求意见。
从相关渠道获得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行业征求意见稿显示,进行实名登记的无人机为250克以上(包括250克)的无人机,实名登记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开始,针对已经拥有无人机的个人或单位,实名登记工作需在8月31日前完成。登记信息包括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有效证件、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产品型号、产品序号和使用目的等。
对于无人机制造商,需要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和无人机购买者姓名/移动电话等信息。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
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时留的邮箱。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亦便于查看。